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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我国汽车产销量增长,报废汽车数量也逐年增加。 “原来的《办法》在2001年发布,到现在已经过去了17年多,有些条款已不适应当前新的情况,这次修改的内容很多,修改的力度很大。”王炳南在回答光明日报记者提问时说,新的《办法》了以人民为中心,了市场配置资源,了绿色发展理念,了公共服务。 长期以来,由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存在着技术水平较低的问题,有毒有害污染物成为拆解的“副产品”,造成环境保护方面的隐患。 “新通过的《办法》大的制度创新就是绿色发展。”王炳南介绍,为鼓励老旧汽车报废,根据新修订的《办法》,报废机动车的价格将由双方自主进行协商。这将有助于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的速度。
针对报废汽车回收整体行业环保水平比较低、一些企业随意处理一些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的问题,新通过的《办法》增加了环境保护有关规定,明确了报废回收企业在存储拆解场地、设施设备、拆解操作规范等方面符合环保方面的强制性要求。 新《办法》坚持开放发展理念,取消了原《办法》中不符合现在市场经济要求和国际通行做法的一些规定,强调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比如取消了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数量控制,允许“五大总成”再制造利用,由市场来决定报废机动车回收的价格等。这些开放松绑举措,必将有助于吸引更多资本进入,提升绿色循环发展的水平。
主营行业:物资回收 |
公司主营:太原市报废汽车回收,太原市废旧汽车回收,太原车辆报废回收拆解,太原报废车回收中心--> |
主营地区:太原 |
企业类型:国有企业 |
注册资金:人民币1300万 |
公司成立时间:2008-06-24 |
员工人数:51 - 100 人 |
研发部门人数:11 - 50 人 |
经营模式:服务型 |
经营期限:2008-06-24 至 2038-12-31 |
最近年检时间:2021年 |
登记机关:山西省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不锈钢产业园区分局 |
年营业额:人民币 5000 万元/年 - 1 亿元/年 |
经营范围: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旧物资回收;钢材、不锈钢、有色金属(不含稀贵金属)、建筑材料(不含木材)、五金交电、普通机械设备、汽车配件、铁矿粉、生铁、铁矿石、石灰石、铝钒土、煤制品(不含洗选煤)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厂房面积:38000平方米 |
月产量:500台 |
是否提供OEM:是 |
公司邮编:030000 |
————— 认证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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