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企业进沪备案新政策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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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企业进沪备案、备案流程、进沪施工备案、建筑企业资质升级
凡在我市办理备案企业可在上海诚信库查询企业信息(包括本市企业和外省企业)
(一)企业基本信息。包括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信息、安全许可证信息、入沪办公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信息等。
(二)从业人员信息。包括拟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身份信息、注册证、职称证、岗位证、社明等信息。
(一)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二)入沪企业承诺书;
(三)企业的驻沪业务负责人(上海市建筑市场生产经营活动责任人)的任命书或授权委托书、社会保险证明;
(四)注册执业人员、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的注册证、职称证、岗位证及社会保险证明;
(五)入沪办公场所地址及电话(办公地点为自有的需提供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无偿使用的,需提供无偿使用合同、出借方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租用办公地点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出借方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调”,调整审批时序。完善制度设计,将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价事项不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将供水、供电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办理等等。
此次改革还将推行“告知承诺制”。先告知建设单位具体的建设要求,建设单位再按照建设要求和国家标准做出书面承诺,然后审批部门直接做出审批决定,有利于项目早落地、早开工。“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而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都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五个一”打通梗阻,审得快还要管得好
真正让“放管服”发挥效用,除了各个审批环节、审批事项“瘦身”,还需要整个审批体系打破梗阻,实现“血脉相通”。此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通过“一张蓝图、一个系统、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来构建完善整个审批体系。
“一张蓝图”统一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图纸坐标和空间管理信息,“一个系统”连通各部门审批系统,“一个窗口”整合各部门和各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一张表单”制定各阶段所有审批事项统一的办事指南和申报表格,“一套机制”建立审批改革、协调、督办督查的完善工作机制。
精简、压减,不意味着对质量安全的放松。改革后既要审得快,也要管得好。这次改革要求各地加快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向“宽进、严管、重罚”转变。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比如推行告知承诺制的同时,要加大对申请人履行承诺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申请人未履行承诺的,要及时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其责任,同时向社会公开;情节严重的,要列入“黑名单”,实施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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